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我校研究生培养基地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名单
研究生培养基地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核合格名单见附件1。
二、现场报到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3日14:00报到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教学楼四楼电化教室。
(二)材料审查
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报到和材料查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要求如下: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
(2)学生证(需注册完整);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如主要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6)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所在学院或档案所在单位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签字盖章);
(三)复试承诺书:考生现场报到时签字确认。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面试对象(专业) | 地点 |
10月13日 | 14:00 | 现场报到 | 超声医学 | 教学楼四楼 电化教室 |
14:15 | 考生大会 | |||
14:25 | 候考并抽签 | |||
14:30 | 综合面试 | 教学楼四楼2413 |
(二)复试形式:现场面试
(三)复试内容(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
1、个人陈述:考生进行3-5分钟中英文自我介绍,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既往学业表现、英语成绩、科研经历、特长等。
2、综合面试:一般包括抽题、导师提问等环节,采用即时问答形式,考察考生的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等。
四、纪律要求
1、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考生必须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3、进入考场时考生不得携带除身份证件外的任何物品。
4、严禁考生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
五、录取
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1.录取成绩: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一批次根据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没有完整参加面试全部环节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所有推免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
3.程序要求: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回复。
4.录取通知书发放:学校预计于2025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复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将用于录取通知书寄发等工作,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必须在2025年8月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出现投递失误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体检
各专业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新生入学报到后须在学校进行统一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说明
(一)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温医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结束后,我校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网上公示。考生因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拟录取的推免生如有以下情况,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3.入学前因违法、违纪受处分;
4.推免中存在弄虚作假、有违学术道德和专业伦理等不当行为。
八、咨询电话
0580-2292501、0577-86699026(工作日 9:00-11:30 13:30-16:30)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2025年推免生复试名单_17283755421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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